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审计署《审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现公布《广东省审计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省审计厅公众网站(www.gdaudit.gov.cn)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审计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广和路226号,邮编:510620,电话:020-85591753)。
一、概述
2009年,省审计厅按照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继续稳步推进审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公开广受社会关注的审计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审计厅主要通过省政府网站、省审计厅网站、广东省知名报刊杂志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通过公告栏、公众网站、报刊杂志等渠道,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本厅的政府信息。全年共通过审计系统网站发布政府信息306条(公众通过省审计厅公众网站首页的搜索模块检索省审计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网站点击率累计达200多万次);省审计厅2009年度向《中国审计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广东电台、广东电视台等省内主要媒体提供播发的政府新闻信息近20条。
(二)所有审计组进点时,均向被审单位发《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和《广东省审计厅审计组工作情况反馈表》,并在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事务和廉政规定等公告,进一步加大了审计回访工作的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对聘请的民主党派特约审计员,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制度,征求他们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向他们通报有关审计工作情况。
(四)工程项目招投标、设备购置按政府招投标办法及采购制度规定公开招投标信息。
(五)公务员招录、干部职工的调动任免、晋级提职和评先评选等人事管理重大事项,坚持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并予以公众网站和书面公示公开。
(六)审计业务实行听证制度,确保审计执法的公平、公开和公正性。
(七)通过公众网站、报刊杂志等渠道向民众公布审计结果。
(八)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等社会普遍关注的事件审计处理的公开力度,及时满足
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举报受理情况
(一)省审计厅2009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主要涉及广州市公务员工资福利有关数据信息,由于我厅没有此类数
据,已依照相关规定以纸质形式回复申请人。
(二)省审计厅2009年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54条,内容包括审计法规、审计信息化建设、审计流程及审计师、CIA等级考试相关问题等内容。
(三)省审计厅2009年度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共147件,其中信件举报100件,网上举报47条;由上级转交的信访举报共6件,包括审计署举报中心转来2件,省有关部门转来4件,直接受理信件141件。以上监督举报信件均被省审计厅信访举报部门受理,并依照相关程序逐一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省审计厅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支出20元(邮寄费),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与省审计厅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省审计厅在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在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平台搭建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方式有待创新等不足,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改进。今后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
作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各级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和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自觉做好审计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查找和分析不足,定期公布结果,逐步形成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继续加大《条例》、《规定》和省审计厅五个实施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的落实力度。
(三)继续加强培训学习,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政府有关要求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