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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028/2025-00072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通告
发布机构: 广东省审计厅 成文日期: 2025-03-24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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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24  浏览次数:-

——2025年3月24日在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广东省审计厅副厅长  刘柱棠

3月24日,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广东省审计厅副厅长刘柱棠向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报告我省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报告我省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将审计整改作为严肃政治任务以及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重要抓手。2024年,省委书记黄坤明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扛起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审计机关要加强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促进标本兼治。省长王伟中多次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整改进展情况,要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维护审计权威、助力高质量发展。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82次,其中,黄坤明书记、王伟中省长批示47次,要求扎实有力抓整改见成效,对存在违纪违法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举一反三、追踪溯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高质量审计整改监督服务广东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

  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认真落实整改责任,逐项限时推进整改,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实现“整改一点、避免一类”。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不断巩固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将《关于我省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称《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并根据审计署对我省的审计报告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级决算、《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审议意见,提出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和重点整改的部门单位,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向68个地区、部门单位印发整改通知和清单,推动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别牵头开展专项整改。省审计厅将重大问题移送有关地区、部门单位查办督办,开展整改情况专项跟踪检查,合力推动提升审计整改质效。

  一、2023年度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总体上看,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及各相关地区、部门单位的认真落实下,2023年度审计整改责任压得更实,监督合力进一步增强,整改成效显著提升。截至2025年3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关注的突出问题462个,其中要求立行立改333个、分阶段整改103个、持续整改26个,分别完成整改319个、68个、10个。其中,已到整改期限问题393个,完成整改365个,到期问题整改率92.88%。65个尚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均已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共涉及金额904.08亿元,整改涉及金额730.93亿元,审计金额整改到位率80.85%;共处分处理333人,约谈相关责任人39名。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50项,推动解决了一些影响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问题。针对审计查出的财政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重点项目建设、债券资金管理等4方面26个屡审屡犯问题,省审计厅联合有关主管部门加强跟踪督查,推动3个省直单位、9个市完成整改24个,已整改涉及资金123.72亿元。2023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有以下三个亮点:

  (一)审计整改组织领导坚强有力。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报告,部署推动重点问题整改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约谈办法(试行)》,增强审计整改刚性约束。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将落实审计整改作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与党纪学习教育、巡视、环保督察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和督促落实。被审计单位全面梳理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挂图作战、列账推进,确保真改、严改、实改。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担当,通过专题约谈、现场指导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同时加强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研究,举一反三推动源头治理。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以及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会同省教育厅对14所高校开展专项检查,督导44所省属高校开展自查自纠,以专项整治推动行业系统整改落实。

  (二)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健全高效。一是“纪巡审”协作机制不断完善。省纪委监委主动牵头,省委巡视办、省委审计办积极配合,“三类监督”贯通协同更加高效。省纪委监委明确将审计移送问题线索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对2023年省审计厅移送的省本级问题线索,立案77人、处分处理249人。省委巡视办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巡视内容,将整改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写入巡视报告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推动被巡视党组落实整改任务。省委巡视办、省审计厅增强“政治监督+经济监督”互动互促,发挥“1+1>2”的监督质效。二是上下联动机制运行顺畅。省审计厅与审计署有关司局建立定期对账机制,全面梳理中央对广东审计查出的问题,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联动,不断推动近3年中央审计涉及我省的问题整改销号。三是贯通范围持续拓展。省审计厅分别同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印发贯通协同制度文件,加强审计机关与公检法部门在涉案信息共享、案件线索反馈、协作案件办理等方面的配合。省政府办公厅督促省发展改革委等主管部门,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情况定期报送省审计厅、省财政厅。

  (三)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更加稳固。一是全面整改方面,经省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印发2023年度审计整改分工方案,将审计查出问题全面纳账管理,明确各方责任,加强跟踪督促,及时汇总报告。二是专项整改方面,有关部门同向发力,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省纪委监委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深挖彻查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省委组织部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会商研判机制,2024年对2批次共24名省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会商研判。省委编办将审计发现问题纳入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将整改情况作为地方、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申请的重要审批要件。省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开展跟踪监督。三是重点督办方面,有关部门聚焦重大、关键、典型问题,加大查办力度、健全反馈机制,形成有力震慑。省纪委监委紧盯审计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省委巡视办、省审计厅、省财政厅强化资源互通、成果共享,形成“巡—审—改—督”闭环。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将2021年以来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地区、部门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审计整改,其中:上缴财政28.28亿元,归还原渠道4.79亿元,挽回损失2.39亿元,统筹盘活85.02亿元;通过补办手续、重签协议、停止收费、调整账目等整改涉及资金610.45亿元。

  (一)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乡村建设行动相关资金和政策落实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突出问题5个,涉及2个县,已完成整改3个,已整改涉及资金2573.77万元,完善制度2项。

  1个县修改29个村庄规划,不再统一要求各自新建幼儿园和小学,将未解决通村道路硬化或生活污水处理的16个行政村纳入2024年新农村建设。1个县分阶段开展40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快8座危桥项目改造,强化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监管,加快解决村民住房安置问题。

  (二)财政管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省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突出问题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已整改涉及资金192.51亿元,完善制度9项。

  一是对部分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问题。省财政厅制定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分配管理工作规程,督促资金主管部门提前谋划项目、及时分配资金,提高下达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对个别重点领域支出管理不到位问题。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联合印发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制定省级科技计划中长期(2024—2028年)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及分工安排,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使用效益。省财政厅出台项目资金管理性文件7份,划分明确各项中央涉渔资金支出用途,督促有关市县加快发放渔业政策性补贴、清理盘活涉渔资金。

  2.关于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突出问题53个,涉及12个部门,已完成整改42个,已整改涉及资金37.26亿元,完善制度11项。

  一是对预算管理还不够规范问题。1个部门督导下属单位完整编报各项收支预算。5个部门和14家所属单位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10个部门和7家所属单位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清理上缴财政存量资金。二是对经管财政资金管理不够到位问题。3个部门加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监督、绩效管理。7个部门规范资金分配程序和方法。3个部门严把项目准入关,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强化成果管理。10个部门梳理资金拨付滞后的项目,加快资金使用。8个部门纠正或调整偏离绩效目标范围的项目和资金。1个部门加强项目结算、评审等监管。

  3.关于市县财政管理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突出问题35个,涉及7个市,已完成整改29个,已整改涉及资金270.76亿元,完善制度12项。

  3个市及1个县及时筹措财政收入,归垫资金、调整预算。4个市及3个县及时分配使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及民生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2个市及2个县盘活存量资金,推进项目建设,约谈相关责任人。

  (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整改突出问题14个,涉及8个市,已完成整改13个,已整改涉及资金125.1亿元,完善制度3项。

  一是对债券资金闲置问题。4个市强化项目审核,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加快资金拨付,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监管。二是对违规使用债券资金问题。2个市及3个县建立健全专项债管理制度4项,形成“借、用、管、还”相统一的债券管理机制,强化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管理。三是对债券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1个县已在政府网站及相关文书中披露项目信息,确保专项债券资金按规定范围使用。

  (四)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促进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突出问题97个,涉及6个市,已完成整改93个,已整改涉及资金7.5亿元,完善制度12项。

  (1)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审计方面。3个市的5个县对违法行为立案,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6个市的12个县对工程验收、结算进行复核,核减部分造价。5个市的11个县查处相关产业项目,责令退回违规资金。6个市的8个县完善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通报围标串标行为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生猪等农产品稳产保供审计方面。2个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向439家疫苗供应商或养殖场拨付拖欠资金。

  2.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突出问题14个,涉及6个市、1个省级部门单位,已完成整改9个,已整改涉及资金28.83亿元,完善制度10项。

  一是对部分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办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省服务型制造示范行动工作方案,推动11家单位选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单位,佛山市选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2个市及2个县出台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加大产业集群资金支持力度。1个市及1个县修订奖补资金政策,完善招商协议,帮助符合政策条件、具有申领意愿的新升规企业申报奖补资金。1个市加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1个项目竣工投产,6个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3个市及3个县及时拨付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5个市及4个县追回多发的奖补资金。

  3.关于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实施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突出问题7个,涉及1个省级部门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已整改涉及资金11.91亿元,完善制度1项。

  一是对审核把关不够严格问题。省科技厅健全评审专家回避机制,扩大评审专家库,完善专家库信息,防止利益相关方参与项目评审;强化科研项目立项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创新项目遴选方式和形成机制有关要求,审计涉及项目已通过修订管理办法、重新验收、终止实施等方式落实整改。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省科技厅严格执行资金拨付管理制度,将立项后分三期拨款改为分两期拨款,健全项目尾款拨付制度,及时记录相关企业科研失信情况。

  4.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突出问题7个,涉及3个市、1个省级部门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已整改涉及资金9817.33万元,完善制度1项。

  省商务厅印发推动电商高质量发展方面文件4份,追踪监管分配的资金,及时收回未支出资金并根据项目储备再次拨付。2个市对项目申报把关不严、指引不明确等问题逐项研究改进。2个市严格按照公平竞争要求选择消费券发放平台,重新修订项目采购工作指引,确保采购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5.关于海洋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突出问题7个,涉及3个市、1个省级部门单位,已完成整改3个。

  3个市加强红树林保护地方立法,科学编制修复方案并做好修复工作,已补种红树林1.78公顷。1个市请专业技术单位研究填海造地开发利用可行性。1个市强化项目执法检查,依法打击违法用海,立案调查1宗,拆除处理3宗。3个市征拆水上违法构筑物,相关渔港已完成疏浚。1个市修订工程弃土海上外运异地处置监管办法,优化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设施选址,对弃土外运码头累计开展检查67家次,查处隐患2处。

  (五)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重大项目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突出问题18个,涉及6个市、4个省级部门单位,已完成整改15个,已整改涉及资金33.18亿元,完善制度2项。

  (1)PPP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方面。一是对违法转分包问题。相关市依法查处责任主体,对总包单位、接受转包单位、分包单位分别进行罚款,降低总包单位信用等级。对虚增工程成本问题。2个市加快项目结算资料审查,与项目公司就索赔、处罚等进行协商,要求据实完成调整和结算,核减工程成本。1个市对8个项目的建安费、勘察设计费等费用进行核减。

  (2)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方面。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及形成资产管理,督促指导各项目单位建立健全外贷项目资金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对部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3个项目单位已支付拖欠工程款,1个项目单位制定省级对口帮扶计划,7个项目单位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2.关于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突出问题82个,涉及7个市、1个省级部门单位、14所高校,已完成整改77个,已整改涉及资金9.38亿元,完善制度57项。

  (1)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方面。一是对定点医疗机构过度诊疗、违规收费问题。7个市对509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核查,依法依规调查处理违规行为。二是对未按要求修订大病保险制度问题。2个市修订制度文件,明确大病保险向困难群体倾斜。

  (2)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方面。一是对部分地区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成相关地市提高就业补贴、失业保险基金政策惠及面,帮助符合条件企业应享尽享。2个市将229名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纳入省一体化高校毕业生管理系统帮扶名单,提供就业服务。4个市向136家企业发放就业补贴。4个市补发稳岗返还补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涉及16882家企业。4个市向3145名就业困难人员宣讲扶持政策,指导办理相关手续。二是对部分地区就业公共服务监管不到位问题。12家违规开展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8家通过取得业务行政许可、备案等方式落实整改,行政处罚3家,1家已停业。3个市将135家、22063名派遣人员缴纳社保情况,移送税务部门追缴。

  (3)高校教育事业发展审计方面。一是对学生资助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10所高校制定完善学生资助和实习经费管理制度8项,保障贫困学生和实习学生的受助权益。对科研项目管理不严格问题。13所高校完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13项,明确科研失信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立案调查,追回被套取的财政资金。三是对人才管理不规范问题。12所高校完善人才引进和考核制度9项,追回离职人才多领取的薪酬,解聘无法完成考核的人才。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突出问题8个,涉及3户省属国企,已全部完成整改,已整改涉及资金1.35亿元,完善制度8项。

  4户企业通过销售存货、变卖质押物等方式挽回损失,完善制度11项,追责13人。2户企业停止不实列支,规范业务提成,完善制度5项,约谈5人。1户企业全面清理账户,注销不常用账户、休眠账户,严控账户数量。1户企业减少贷款资金沉淀时间,市场化债务余额平均融资利率从2.85%下降至2.77%。1户企业下属公司停止违规销售行为,约谈6人。

  2.关于金融类机构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突出问题2个,涉及2家金融机构,已全部完成整改,已整改涉及资金3.1亿元。

  20家金融机构的相关中长期贷款已落实分期还款要求,追责47人。1家金融机构加强信息验证和风险防范,严格审查持卡人信息。

  3.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突出问题90个,涉及11个省级部门单位、13所高校,已完成整改71个,已整改涉及资金7.51亿元,完善制度20项。

  一是对资产登记、核算不完整问题。3个部门、1家所属单位和8所高校将账外资产登记入账。2个部门、1家所属单位和4所高校对461项未登记的资产进行分类登记。3个部门、2家所属单位和1所高校清理收回占用土地636亩,完成约1716.33亩用地产权证的补办手续。针对1个部门33个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项目未及时转固定资产问题(截至审计时,上述在建工程均为5年内投入使用),该部门已全部转列固定资产。二是对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不合规问题。3个部门和6家所属单位开展资产盘点,处置符合报废条件的办公设备175件。针对自有房产、办公设备等闲置问题,6个部门、1家所属单位和8所高校已装修并盘活75套周转房共3032.83平方米,出租出借房屋352.92平方米,国产替代的246台办公设备已全部处置完成。3所高校加强租赁场地管理,强化后续使用动态监管,共退租8921平方米。6个部门、3家所属单位和7所高校收回21套被违规占用的房产,依法依规解除租赁合同,制定分配方案盘活闲置周转房。1家所属单位和3所高校追收房屋租金。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重新评估已停用资产价值,加大力度盘活资产。1个部门和1家所属单位全面厘清债权债务关系,制定还款计划,收回应收款项。三是对科研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2所高校强化设备采购前的可行性论证,完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和效益考核等制度4项。4所高校按规定做好实验记录登记,开展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绩效评价。3所高校加强危化品全流程管理,盘点危化品仓库库存,开展危化品采购专项检查。4所高校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出台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6项。

  4.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突出问题16个,涉及7个市,已完成整改11个,已整改涉及资金1.3亿元,完善制度2项。

  一是对部分地区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2个市对划定不实的800.59亩耕地、883.21亩永久基本农田土地进行变更登记,并纳入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划入“三区三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的138亩设施农用地进行变更调出。针对未完成省下达的垦造水田指标任务问题,2个市已开工建设14280.61亩,完工10050.51亩。2个市及3个县通过复耕复绿、完善手续、调整补划等方式,整改被违法占用的耕地3052.92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617.52亩。二是对部分地区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针对截留中央和省碳排放技改专项资金和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问题,1个市按进度拨付4个项目的相关专项资金。2个市支付生活污泥处理服务费,按要求拨付专项资金用于土地征收结算。

  (七)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和地区正在组织查处或已立案处理,对涉案款物加紧追赃挽损。一是公共资金、国有资源资产管理领域重大损失浪费问题方面。省财政厅将会计师事务所涉嫌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办,将重点问题线索移交驻厅纪检组处理。省国资委对涉嫌违规经营的省属国企追责22人次。省税务局征收欠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省纪委监委查封相关产业园公司账户和资产并立案审查,对涉嫌伪造文书利益输送的某集团人员开除党籍和公职。二是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方面。广东金融监管局对某银行违规发放贷款人员给予纪律处分。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证券广告涉嫌违规的某企业下发监管关注函并约谈公司负责人。公安机关对违法招投标、骗取医保基金的医院立案4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人。三是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污染破坏环境问题方面。召开重点城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推动练江流域内13条一级支流年均值全部消劣。省自然资源厅组织9个督导组分片推进闲置土地处置。省林业局组织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63宗、处置违法占用林地案件7宗。相关地区、部门对违法违规排污或环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进行警告或行政处罚。四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方面。相关地市纪委监委对套取挪用涉农资金问题处理95人、处分8人。相关省属企业纪委对接待费用不真实问题立案审查。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等3个部门,针对财政管理、高校教育事业发展、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改,相关整改情况及年度预算执行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已作为本报告的附件,一并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尚未整改到位的65个问题中,有28个问题已到整改期限,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14个,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14个。结合省审计厅开展的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跟踪检查结果,当前审计整改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有2个方面:一是整改责任仍未全面落实到位。个别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不实、不硬,存在畏难情绪和侥幸心理,拖延整改、书面整改、违规整改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主管部门对监督管理责任认识不足、措施不力,没有真正做到举一反三、常治长效。审计整改受多方面客观因素影响。有的属于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短时间内难以腾出财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归还资金或清理暂付款。有的属于综合性、复杂性交织,协调难度大、耗时较长。有的属于探索开创中出现的新情况,需完善体制机制,源头治理。有的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其产生有深层次原因,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逐步解决。

  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有关地方、部门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一是强化督察督办。被审计单位按项逐条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动整改落实。主管部门通过召开会议、实地检查、联合督导、通报约谈等方式,指导督促整改。审计机关跟进进度、定期检查、一抓到底,推动改彻底、改到位。二是深化贯通协同。强化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及时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问题。对存在时间长、历史原因复杂、涉及利益群体多、整改难度大的重要问题,建立牵头沟通协作机制,推动有序化解处置。继续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的要求,用好审计整改约谈制度等问责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坚持“治已病”“防未病”,重点关注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障碍,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源头治理。省审计厅将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推动整改成效真实、完整、合规,保障政令畅通。

  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关于我省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的书面报告已一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省委的工作安排,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不断提高审计监督质效,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保障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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