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原文: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22年12月2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2022年12月28日,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副审计长王本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作了《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为进一步了解《审计整改报告》有关情况,记者采访了审计署政策研究室有关负责同志。
记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肃认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做好审计工作“下半篇文章”。2021年度审计整改工作体现出哪些特点?
答:2021年度审计整改工作中,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各项规定,总体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突出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政治站位更高,整改责任压得更实。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审计整改工作直接抓、直接管,有的与巡视整改、督查考核等工作协同推进。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在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一体推动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二是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成型,贯通协作更加顺畅。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3种方式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既把握总体、努力做到全覆盖,又突出重点、以重点问题深入整改引领全面整改推进。有关部门在承担整改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健全贯通协作机制。一些地方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或会商机制,着力推动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整改成效更加显著,重大问题整改取得实质性突破。从整改问题数量上看,6月份《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639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有4412个(占96%)已整改到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有1162个(占78%)已完成整改。从整改效果上看,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共整改问题金额6632.74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800多项,追责问责1.4万人。
记者:刚才您介绍到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成型,请再深入讲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意见》印发后,在上年工作基础上,今年我们把贯彻落实工作推向全面和深入,探索构建了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3种方式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推动2021年度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全面整改方面,审计署向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