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2017年度广东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会议在省审计厅举行。评审会议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146号)、《广东省审计厅关于2017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审人〔2017〕160号)的规定和要求,遵照《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的评价标准和要求,对2017年度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的7名人员进行了认真评审。
会上,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黄建勋同志介绍了2017年度我省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高评委办公室前期准备工作和职称评审的有关政策规定,并对今年申报人员数量减少作了说明:因中央出台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公务员不能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会上,黄建勋副厅长对评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审阅申报人的材料,充分听取意见;二是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客观公正,保证评价质量;三是要严守评审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处长魏建文同志到会指导。魏建文处长详细介绍了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新情况、新思路,并就推进审计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进行了交流,强调今年的评审工作要保证质量、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遵守纪律。
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的专家委员参加了评审会议,评审工作按照评委和申报人“双抽签”的原则进行,评委会委员坚持标准、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对申报人的品德、能力、业绩做出评价,整个评审工作规范有序。经过评委会分组审阅、小组意见交换、全员讨论审议和投票表决,通过了获得高级审计师资格的人选,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至此,2017年度全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