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至25日,审计署法规司司长彭新林一行到广东省审计厅和中山、珠海市等审计机关开展调研,就审计工作中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和做好审计法治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受厅党组书记、厅长卢荣春同志委托,厅总审计师冯祥雄陪同调研。
彭新林司长对广东省审计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和近年来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广东省厅党组通过建立一套制度体系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值得学习借鉴。广东省厅的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积累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对将普法融入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通报会、成立质检办开展常态化审计质量检查等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彭新林司长强调,“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的精神实质是实事求是,必须贯穿审计工作的全过程。一是坚持审计独立性。要恪守审计权力边界,不得参与被审计对象的管理,不直接参与决策,但可提出审计建议。二是要深刻认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的深刻内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业,结合“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重点揭示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发挥好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三是坚持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生命线的理念。在审计工作中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有利于树立审计机关的权威。审计质量是审计权威的基础,这就要求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可靠、处理处罚要客观公正、审计建议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审计结论不出错且令人信服。为了保证审计质量,就要虚心听取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认真研究核实被审计对象提出的不同意见。四是坚持集体决策。务必坚持集体研究,集思广益,确保容错的合理性,提高考虑问题的全面性。五是注重证据,坚持适度留痕。要将适度留痕意识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对重要事项进行留痕取证,对关乎容错免责的情况要取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