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效率,从2020至2021审计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开始,广东省审计厅探索将厅所有审计项目分阶段进行组织实施,强化审计项目精细化管理,推动各项审计工作任务扎实开展。
一是科学划分三个阶段工作安排。每年1月至6月,省审计厅主要组织实施全省财政纵向到底全覆盖审计、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横向到边全覆盖审计以及结合部门预算开展的省级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其中6月专门安排两周时间开展审计整改专题工作。每年7月至9月,主要组织实施市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市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每年10月至12月,主要组织实施各项专项审计、专题审计。通过科学合理划分三个阶段工作安排,突出阶段性重点任务类型,集中审计资源进行重点攻坚,更加有效地挖掘有价值有分量的审计成果,更好地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二是严格按照工作统筹要求组织实施审计项目。年度项目计划经批准下达后,按三个阶段工作安排分别制定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每阶段审计项目组织方式,落实工作责任。通过组织实施办法,将各审计项目从审前准备、审计现场管理和进度把控、到审计文书出具和报送,再到最后审计统计和审计整改等各环节工作要求“串珠成链”,整体部署安排,统一规范要求,形成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严格要求各项目承担处室按照三个阶段的时间要求组织实施审计项目,提前做好审前各项准备工作,科学规划、精准安排审计项目的实施,在各阶段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环节工作,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实施审计项目时,严格执行审计项目延期审批手续,凡项目延期均须提请厅长办公会议审定,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延长审计项目期限。严格落实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相关工作统筹要求,加强审计项目的统筹融合和相互衔接,强化沟通协调,加强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尽量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三是严格落实审计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加强对审计项目的精细化管理,按照精细化管理分类规定的时间要求严控审计现场时间,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审计项目的现场时间分别控制在2.5个月、2个月、1.5个月、1个月以内,署定项目的实施时间按照审计署统一安排部署。要求各项目承担处室严格按照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目标、范围和重点编制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完善延伸审计事项审批制度。要求各审计项目明确审计的责任主体,聚焦审计内容,积极审慎地开展延伸审计,严格延伸调查内容,凡需延伸审计的事项,均须报厅长及分管厅领导审批。加强对审计项目各环节全流程动态管理,在坚持每月通报项目督办情况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创新形成“定期汇总分析、每月上会研究”的督办机制,定期向厅领导报送审计项目进度情况,每月提请召开厅办公会议研究,推动解决项目迟缓等相关问题,有效提升审计效能。同时,依托全省督办管理系统、强化进度分析,对全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提前预警。加强对所有审计项目执行情况的考核,督办督察情况作为处室和个人评优评先和考核重要依据。通过上述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审计项目计划执行严肃性,确保年度审计项目顺利有序推进。截至6月底,厅2020至2021审计年度审计项目完成率较去年同期相比提升20.4个百分点,成效显著。
目前,省审计厅2021至2022审计年度第一、二阶段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办法已经印发,新审计年度审计项目正按计划有序组织实施。(陈文闻、梁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