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关于聚焦审计主责主业、做实研究型审计的相关要求,广东省审计厅近期组织召开“聚焦主责主业 做实研究型审计”系列专题研讨会。11月18日下午,第三场经责审计专题研讨会在厅内举办,厅党组书记、厅长张爱军主持会议,厅领导、审计专员、厅二级巡视员及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等参与研讨。
张爱军强调,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体现,具有政治性、法定性、系统性、全面性和宏观性。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具有重要意义。
张爱军指出,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是责任,范围是经济事项。经责审计工作要区别于其他专项审计工作,将重点落在责任二字上,要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在经济方面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对其应承担的责任作出认定。他强调,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要从四个方面确保领导干部“在其位、谋其职、尽其责”:一是全面,即领导干部是否履行好“一岗双责”、是否对其每项职务均履职尽责;二是准确,即领导干部是否能够准确理解把握中央精神;三是及时,即领导干部是否能对具有时效性的中央政策按时限要求落实到位;四是依法,即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时能否做到依法依规。
张爱军指出,目前我厅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仍存在未能分清被审计干部的主要职责、指出其主要问题以及未能在审计报告中突出反映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等方面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对被审计单位有相对长期持续的研究,特别是要重点研究以下事项:一要研究被审计单位的“三定”规定,聚焦其主责主业查找问题;二要研究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该领域的重大战略部署,明确审计重点;三要研究被审计单位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以及上级单位对其考核的结果;四要研究本地区党委、政府的工作报告。他强调,经责一处要会同各业务处室,科学布局审计项目,查找共性问题,分类推出经责审计要点、审计指引、审计报告模板。同时要发挥好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让经责审计起到对权力运行的规范、约束和导向作用,真正成为对领导干部科学考核的指挥棒,成为省委省政府、组织部门了解、评价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会上,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围绕如何做实研究型经责审计、提升经责审计质量等进行了主题发言,并结合审计实务,展开了深入探讨。与会厅领导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分别就如何做实研究型经责审计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赵朕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