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汕头市政府召开学习贯彻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暨2017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通报2017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审计整改工作。市长郑剑戈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郑剑戈指出,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审计新形势、新要求,深刻领会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肃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坚决做到“三个不放过”,确保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高质量的整改答卷。
郑剑戈强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事关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必须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各区(县)、各部门要虚心接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解决审计查出问题,健全完善机制制度,确保审计整改取得成效。一是压实责任抓整改。各区(县)、各部门“一把手”是整改第一责任人,要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要完善责任链条,明确整改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限时销号管理。二是紧盯问题抓整改。目前,一些领域中违纪违规、管理不健全、履职不到位问题依然存在。比如,财政管理方面仍存在省、市预算安排部分资金未能使用、部分预算资金执行率偏低等问题;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方面存在部分扶贫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扶贫资金滞留未使用以及扶贫开发项目进度偏慢等问题。三是强化追责抓整改。建立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市审计局及有关部门对未能按时整改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实施问责。对审计整改结果不力和不按时报送处理结果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提请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对拒绝、拖延整改,或因整改落实不力而导致屡审屡犯,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或领导责任。同时,审计整改情况也要作为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四是建章立制抓整改。整改工作既要把存在的具体问题解决完善好,又要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堵塞漏洞,实现“制度管人、制度管事”。一方面,从源头上加强整改的体制机制建设。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从根源上、制度上加以解决。要把落实具体问题整改与促进简政放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强经济活力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章立制抓长效。另一方面,要继续推行审计整改过程和结果全面公开制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参与审计整改的监督作用。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保税区、海湾新区管委会,市直部门及相关整改单位,各区(县)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