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梅州市审计局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科学谋划,主动作为,结合实际,制定了《梅州市县级审计机关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建立了科学考核评价体系,突出考核重点,强化结果运用。今年3月,该局按照《梅州市县级审计机关综合考核办法(试行)》,首次组织对全市8个县级审计机关进行综合考核,进一步强化对县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和管理,促进县级审计机关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创先争优。
突出考核重点,体现考核导向性。根据当前梅州市县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薄弱环节,从党的建设、业务建设、综合管理、工作实绩等方面设置考核内容,既考核中心工作,又考核日常工作,更注重补短板、强弱项;既考核已经取得的“显绩”,又考核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引导县级审计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审计监督保障职能,努力提升审计质量,使综合考核成为引领工作的“风向标”、开展工作的“助推器”、补齐短板的“粘合剂”。
坚持量化考核,体现考核客观性。制定了《县级审计机关年度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将考核内容分为基本分指标(占60%)、激励分指标(占30%)和领导综合评价分指标(占10%),对每一项考核项目都进行细化量化,列出具体的考核要点和依据,明确相应的分值,使各县级审计机关不仅知道做什么,而且知道怎么做,从而紧抓要点、有的放矢。考核采取自评、指标考核、领导评价等方式,结合专项检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调查问卷等形式对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实现考核方法科学,考核程序简化,考核结果公正。
注重成果运用,体现考核实效性。充分发挥综合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促进全市审计工作更好更快发展。通过考核,市审计局全面掌握县级审计机关各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增强对县级审计机关的指导针对性,强化对县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和管理;同时,把考核结果作为向市委组织部或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提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配备、调整以及领导干部任免、奖惩建议等的重要依据,有力促进县级审计机关查找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强化管理和监督,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审计质量、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营造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良性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