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促进被审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积极做好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责任,近期,中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委组织部和市审计局联合出台了《中山市经济责任审计约谈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审计约谈制度》),督促被约谈单位正视问题、落实整改。
当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执行难仍是制约审计发展的“瓶颈”问题,“屡审屡犯”和“屡改屡犯”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审计监督效能。一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还存在避重就轻、敷衍塞责等问题,究其原因,就是相关部门对整改重视不够,责任主体意识淡薄。为此,中山市审计局主动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联系,取得支持,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借鉴廉政约谈制度、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和信访约谈制度等,起草了《审计约谈制度》,经广泛征求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于2017年12月正式出台。
《审计约谈制度》明确了约谈的对象、方式、适用情形、组织方式、类型和程序等。由市纪检监察、组织和审计三个部门联合组成约谈组,对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比较突出、整改或配合审计不到位的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告诫,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被审计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审计约谈的对象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被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后接任领导干部、有关分管领导、经办人员等。约谈一般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对存在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约谈管理和具体组织实施,在实施约谈3日前,向被约谈单位送达约谈通知书。约谈后,形成约谈纪要并跟踪约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约谈事项未能如期整改的,建议将有关事项纳入市政府整改督查督办事项,列入政府年终绩效考评。
此次《审计约谈制度》的出台,健全完善了审计整改制度体系,有利于审计机关督促、问责职能的发挥,有利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为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提供了更有约束力、更有强制性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