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实施河长制以来,佛山市审计局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点面结合开展审计工作,为水更清山更秀保驾护航。
一、以专项审计为主线,从点上挖掘深度
2017年第四季度,该局联合其他部门及专家组建了专项审计组,开展对2013至2016年广佛跨界河流水环境治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克服审计难度大、涉及面广(涉及12个镇街,258个行政村)等难题,重点查清相关单位在综合整治中的职能和分工、负责的整治项目及其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及设施配套管网项目建设、河道清淤和河涌整治情况,水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和取得效果情况,查找水环境治理状况不够理想的原因,揭示水环境目标实现的主要问题及潜在隐患。
通过此次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佛山市在跨界河流整治、水环境治理建设工程和水环境治理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如部分工程未按计划实施或进展缓慢、有关部门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不够高、部分自然村未实现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覆盖等。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该局建立审计问题整改台账,制定审计整改清单,对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整改具体要求,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标准,为督促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广州、佛山跨界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方案》,推进广佛跨界河流水环境整治工作,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发挥审计护航作用。
二、以经责审计为抓手,从面上拓展广度
在专项审计调查取得初步成效之后,该局坚决贯彻省市领导在全面推进河长制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严格依据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参照“南粤河更美”专项行动计划,结合佛山实际,在制定6个镇街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时,把水环境污染防治作为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探索完善审计新思路、新方法,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审计作用,着力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推动解决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领域的问题,尤其在水环境治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