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保障新增财政资金和政策落实落地,按照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要求,中山市审计局统筹组织开展中山市新增财政资金专项审计。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审计目标。市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新增财政资金专项审计领导机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庆同志担任组长,亲自抓、亲自管,明确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和参与单位,切实加强对新增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审计办公室,贯彻落实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局党组有关部署要求,加强统筹谋划,注重资源整合,切实做好与省审计厅审计工作组的沟通衔接、开展数据采集分析、下发疑点线索和汇总上报全市审计情况等工作。
二、科学制定方案,明确审计重点。按照省工作方案确定的分工,并结合中山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新增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及时、直达、精准、安全、绩效”目标要求,通过对新增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下达、管理使用及发挥绩效情况的全程跟踪审计,促进资金及时拨付、精准使用、安全高效;促进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促进中山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创新审计方法,明确审计节点。坚持数据先行,充分利用大数据对直达资金监管系统和市国库集中支付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精准核查,及时发现未按要求对部分新增财政资金进行标识、直达资金监管系统信息不准确等问题,并积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健全完善基础工作,促进中央直达资金的及时拨付、精准使用和安全高效。同时,根据资金下达拨付进度和安排使用情况,每月选择部分镇区、部门进行跟踪审计,至12月底,实现审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