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新时代审计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韶关市审计局坚持“四个健全”,以高质量内部审计监督助力韶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健全内部审计组织体系。坚持“分类管理、分层推进、分步实施”的整体思路,推动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金密集以及下属单位多的单位建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其他单位明确具体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机构。目前,全市已设立内部审计机构210个,配备内部审计人员1314名。
二是健全内部审计运行机制。规范内部审计业务程序,制定审计工作流程表、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报告等审计文书模板,供全市内部审计机构参考使用。通过调研座谈,推动教育、国资、住建等多个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行业性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促进内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健全内部审计整改机制。建立内部审计工作问题“回头看”机制,采取“现场督导+线上指导”方式,结合各单位实际提出“个性化”整改意见建议,扎实做好内部审计工作“下半篇文章”。今年第一季度,13家单位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进一步明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直接分管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并研究审议重要重大事项;9家单位及时调整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机构及人员职责,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独立客观。
四是健全内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推动各单位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内部机构和所属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相关决策的重要参考。结合内部审计结果,印发市直部门单位内部管理干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重点风险防范工作清单》《审计发现共性问题清单》,列出“多发”“易发”“潜在”的47个风险点及128种主要表现形式,并提出针对性预防措施,释放内部审计的“防未病”效果,推动领导干部自我约束在前、风险防范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