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审计监督工作,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实施,韶关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审计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审计监督工作原则、重点内容、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部署和安排。
《意见》强调,要紧紧围绕韶关振兴发展目标,积极推进主动融入珠三角战略的全面落实,对项目攻坚、城市提升、县域发展等事关韶关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依法加强审计监督,促进重大决策部署有效实施,确保实现稳增长、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等工作目标。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客观求实、坚持鼓励创新、坚持推动改革的审计原则,以及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任务的前期基础工作情况、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任务落实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效果、依法行政和廉政防控情况、制度瓶颈和风险隐患、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责任主体等六个重点审计内容方面开展审计监督。
《意见》要求,要把审计整改作为审计督促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重要抓手,从根本上促进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一是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要建立一把手负责抓整改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和责任清单,逐条逐项限期抓好整改落实,不走过场,确保实效。要加强跟踪督办,组织好审计整改回头看,重点关注有关部门整改措施是否得力,整改成效是否明显。二是全面落实审计整改意见。进一步强化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责任及其主要领导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在健全和完善制度上下功夫,促进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大审计整改督查力度。对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整改的,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以及发现问题后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要及时通报,促进整改真正落实到位。要建立审计信息共享交流机制。四是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在实施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审计监督中应加强与其他监督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有机结合。
韶关市审计局及时印发了《关于2017年度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审计项目计划的意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维护财经秩序、防控廉政风险、推进依法治国、促进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