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情况,将各部门审计整改情况列入政府督查督办,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增强了审计监督的权威,初步形成了“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被审计单位落实”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一是依靠人大政府,确保整改到位。市政府每年均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通报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市长在会议上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会后,由市政府督查部门将审计整改任务列入督查督办。市人大在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后,将审计整改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列入专项检查督办事项。
二是实行审计约谈,强化跟踪督查。建立了审计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实现多部门全面参与、联合督促整改的工作格局。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还出台了《中山市经济责任审计约谈制度》,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屡审屡犯、拒不整改或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等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促使被审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改正错误以敦促问题的全面整改和落实,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得到全面、及时和有效解决。
三是纳入绩效考评,促进规范管理。中山市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置了审计决定落实率、审计建议采纳率等硬性指标,作为全市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依据,统一评分标准,对未按时进行整改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被审计单位,市政府将在年终考评中进行扣分,有效提高了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自觉性,强化对被审计单位的刚性约束,增强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推动落实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能发挥重要作用。
四是狠抓线索移交,严格追责问责。加强与市纪检监察、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查处机制,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市审计局依法移交市纪检监察和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查处、追责、问责。
五是加强请示汇报,争取上级支持。充分利用《审计要情》、《审计专报》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及时上报重要审计项目整改落实的进展和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第一手真实可靠资料,督促被审计单位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