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及所属单位、各审计组临时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做好端午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警示教育
各处室及所属单位、审计组临时党支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抓早抓小,严格约束自己,率先垂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抵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近期曝光典型案例的新闻稿和相关案例剖析文章,以案明纪,结合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月活动,督促对照检查,盯紧盯住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防止出现“四风”问题。
二、严守纪律规定,防止不正之风
各处室及所属单位、审计组临时党支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特别是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等薄弱环节,严防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花钱物、大办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
三、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情况
厅机关纪委将对各单位开展纠正“四风”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处室及所属单位、审计组临时党支部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向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厅机关纪委报告有关情况,要鼓励干部职工通过各种形式反映“四风”问题线索。节日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查实后将严肃执纪问责。
驻厅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20-87078337
厅机关纪委举报电话:020-87078308
广东省审计厅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