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治办〔2016〕7号)有关要求,现将省审计厅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公告如下:
2017年,全省审计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省共开展审计项目4867个,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43.91亿元,损失浪费问题金额7.89亿元,为国家增收节支107.15亿元,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事项643件,移送处理人员378人,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550项,有效发挥审计在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依法治省中的积极作用。
一、以保障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贯彻落实为抓手,着力促进政令畅通
全省审计机关始终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跟踪审计作为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主动作为,全力推动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政令畅通。全年全省审计机关共投入3000多人次,坚持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重点任务,着重对“三去一降一补”、创新驱动、简政放权、“放管服”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采取边审计、边督促整改、按季度报告的方式,定期向省政府和审计署汇总上报全省政策跟踪审计结果,同时推动省政府建立整改督查机制,对已到整改期限仍未整改到位的审计发现问题,协助政府督查部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狠抓整改落实,促进政策落地和不断完善。充分发挥省审计厅统管全省审计项目计划的优势,加强全省审计机关政策跟踪审计的纵横协作,及时全面掌握总体情况,有效形成全省审计合力,促进相关重大政策措施在全省层面整体推进。
二、以财政资金全口径审计为抓手,着力促进政府依法理财
盯紧财政这本账,实行财政资金全口径审计监督,财政审计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财政资金防护网,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促进政府依法理财。一是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全部政府性资金纳入审计监督范围,2017年首次对省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审计。二是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全年全省审计机关共完成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353个,其中省审计厅组织对30家省级单位及其所属88个下属单位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不断加大对二、三级预算单位的监督力度。三是加大对地级市财政决算的审计力度,完成了对21个地级以上市财政决算的第一遍轮审,2017年已经启动第二遍轮审,促进地方政府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管理。四是抓好重点资金、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审计力度。开展社保、教育、扶贫济困、安居工程、生态环境等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推动民生政策落地。加大对援疆援藏、高速公路、重大水利枢纽等公共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促进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深化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对国资委分管的23家省属大型国有企业开展第二遍轮审,对其中16家省属竞争性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及经营风险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着力揭示国企运营存在的风险隐患,促进保值增值和改善管理。同时,把审计整改作为促进履职尽责的重要举措,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并予以公告,不断健全以省政府主导、省人大监督,审计部门参与、被审计单位和省级主管部门落实的省级审计整改机制,有效推动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依法理财。
三、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为抓手,着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全省审计机关围绕我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对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产、资源密集领域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轮审,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2017年全省共审计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2180人,查出相关领导干部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11.51亿元,负有主管责任的问题金额103.75亿元。大力推进对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产、资源密集领域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轮审,开展对省直部门“一把手”、国企和高校主要负责人、检察院和法院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全面推进市、县、乡镇三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异地同步审计,2017年组织对全省22个县级党委政府44名主要领导开展异地同步审计,2016至2017年对全省453个镇街826名党政主要领导开展同步审计,推动健全对各领域、各层级领导干部的监督体系,形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格局。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报告县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异地同步审计结果,得到省领导高度重视,批示在全省通报审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达到审计一次、整改一批、规范一片的效果。
四、以深化审计改革为抓手,不断推进审计自身法治建设
为更好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我省自2015年底启动了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全省各级审计机关以深化改革为抓手,不断推进自身法治建设,切实提高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以改革为契机不断健全完善全省审计制度体系。按照我省审计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要求,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事已全面上划省统一管理,同时强化了省审计厅对全省审计业务的领导。为尽快建立健全与改革相配套的审计制度体系,省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厅、人社厅会同我厅及时制定了人财物管理的配套制度。我厅也根据改革全省审计业务统筹的需要,分别出台了2批共22项制度,包括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公告、审计质量控制、审计信息化建设等等,标志着我省初步建立了与审计改革相适应的审计制度体系。同时,成立全省审计计划统筹委员会、全省审计机关规范化建设委员会、全省审计工作报告审理委员会等3个全省性协调机构,切实加大对相关领域工作的统筹力度,为推动改革措施落地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不断完善审计机关内部运行机制,有效规范审计执法权。将审计计划、实施、审理、整改“四权”分别赋予不同内设机构,形成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审计机关内部运行机制,并利用人财物管理改革契机,在全省各市、县级审计机关逐步推广,形成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坚持行之有效的审计公告、进点公示、审计回访、审计组设廉政监督员等十项具有广东审计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加强审计现场管理,规范审计自由裁量权,切实将审计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三是不断推进审计创新,有力提升审计执法效能。在审计组织方式方面,采用“1拖N”“上审下”“交叉审”等多兵种、大兵团、合成式的审计组织模式,推动形成全省审计“一盘棋”局面。在审计技术方面,在全省大力推进数字化审计,加快联网在线审计的应用,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在整合审计资源方面,采取购买社会服务、聘请协审员、“以审代培”及授权审计等方式,“多位一体”补充人力资源。
四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全省审计队伍法治教育培训,增强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审计能力。坚持把学习十九大精神聚焦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推动审计人员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审计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各项审计工作中,引导全省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把法治教育纳入审计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
对照新时代新要求,我省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很多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审计制度建设还有待完善,审计人员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审计结果公开有待加强等方面,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2018年,我厅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二是全面完成审计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依法审计工作。三是全面推进审计能力建设,提升依法审计工作水平。四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审计执法队伍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