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审内〔2019〕138号
各地级以上市审计局、内部审计协会,省直有关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省内部审计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经验交流,推动我省内部审计成果转化,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工作安排,省审计厅、省内部审计协会将在2019年开展“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典型经验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验材料的主要内容
申报单位应当提交内部审计机构促进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经验材料。经验材料应当反映本单位2016年以来实施的单个或某类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运用情况;或者针对某一项审计结果运用制度、措施在多个审计项目上的应用情况。要着重反映内部审计机构在促进审计结果运用方面所发挥作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包括具体的形式、内容、方法、措施,以及取得的实际成效等。经验材料应当避免写成反映审计结果运用综合情况的工作总结。经验材料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也可以选取其中几个方面重点说明:
(一)反映内部审计机构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促进审计结果运用而建立或者推动本单位及其他机构建立的相关体制、机制、制度和措施,及其取得的成效。
(二)反映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三)反映内部审计机构与其他内部监督力量,包括纪检监察、巡视巡查、组织人事部门等协作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整合,推动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以及在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和相关决策等方面利用内部审计成果(包括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下同)的经验做法,及其取得的成效。
(四)反映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对内部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推动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的经验做法。
(五)反映内部审计机构推动审计成果转化利用的形式,如开展审计案例宣讲、发布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开展审计结果运用相关课题理论研究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六)反映内部审计机构与外部审计(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协同配合,互相利用审计成果,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促进实现内部审计全覆盖的经验和做法,及其取得的成效。
(七)反映内部审计机构推动单位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情况。
(八)内部审计成果被外部监管机构、利益相关者利用的情况,及其取得的成效。
(九)反映内部审计机构如何克服和解决内部审计结果运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从而推动审计结果运用取得实效的经验做法。
(十)其他有关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的典型经验做法。
二、活动要求
(一)经验材料应当遵循合法性、客观性、创新性、应用性原则。介绍的经验做法要体现自身特色,对其他单位有一定借鉴、引领作用。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弄虚作假或夸大实际效果。
(二)对不宜公开的信息可做必要的技术处理,以保证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不泄露。
(三)经验材料应当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详略得当、结构清晰、文字通顺,每份材料的字数一般在5000字以内。标题采用黑体三号,正文文字采用仿宋三号,序号采用一、(一)、1.三级。
(四)申报单位提交经验材料的同时,也可以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得到主要领导批示或相关部门认可的,具有代表性的审计报告、审计综合性报告、专项报告、管理建议书、审计信息、审计要情、审计简报或专报、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材料。
(五)申报材料应当包括:
1.《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典型经验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
2.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经验材料;
3.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参加范围
此次“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典型经验展示活动面向省直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和省内部审计协会会员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同时欢迎其他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参加。
四、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安排在2019年4至8月进行。
(一)第一阶段,推荐阶段
4至6月,通过典型经验所属单位申报,省直单位(可同时为申报和推荐单位)、地级以上市审计局或内部审计协会推荐的方式,征集“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典型经验。省直单位推荐不多于2份经验材料,各地级以上市审计局或内部审计协会推荐不多于3份经验材料。
请省直单位、地级以上市审计局或内部审计协会于6月30日前完成申报及推荐工作,并将《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典型经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和申报材料(每套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寄至省审计厅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同时发送内部审计结果运用经验材料及本通知附件1、2的可编辑电子文档至省审计厅内部审计监督处电子邮箱。
(二)第二阶段,评审阶段
7月,省审计厅和省内部审计协会将组织评审组对推荐的典型经验进行评审,按照标准进行打分和综合评议。
(三)第三阶段,推荐阶段
8月,在省审计厅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和省审计厅微信公众号通报评审结果,同时将推荐4项典型经验给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参与全国“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典型经验展示活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叶
联系电话:020-8707808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1号广东省审计厅710房
邮政编码:510630
电子邮箱:gdnsjdc@126.com
本通知及附件电子件可在省审计厅官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附件:
广东省审计厅 广东省内部审计协会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