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审计局,厅机关各处室、审计专员办:
根据《广东省审计厅重点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重点科研课题的通知》,省审计厅和省审计学会组织专家对收到的课题立项申请进行了评审,经研究,确定“大数据审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研究”等40项课题为立项课题(其中经费资助类20项,自筹经费类20项,名单见附件1)。为做好2021年审计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按照时间进度、任务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上述课题组要尽快开题,认真、扎实、有效组织课题研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课题研究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使课题研究成果真正有助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建设,有助于指导审计实践工作。同时要突出重点,提高研究深度,避免空泛和一般化。
二、各课题组应于2021年9月19日前将课题中期研究成果报告(一式2份纸质件、电子版及匿名处理电子版)报送广东省审计厅办公室(省审计学会秘书处)。中期研究成果报告应按要求(附件2)排版,不少于8千字。
三、各课题组应于2021年11月14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并报送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成果报告、结项申请书和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检测结果报告。课题研究报告要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密、研究方法得当,符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要求,并按要求(附件3)排版,不少于1万字。结项申请书应按模板(附件4)所列相关要求填列。结项材料(一式2份纸质件、电子版及匿名处理电子版)应按要求打印装订,由课题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课题组所在单位公章后,报送广东省审计厅办公室(省审计学会秘书处)。
四、凡未按时报送课题研究报告或经专家评审组评审认为不符合课题研究要求的,将不予办理课题结项。
五、省审计厅和省审计学会将组织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项评审,确保课题研究成果质量和水平。
上述二、三项材料报送地址:广东省审计厅办公室(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1号,邮编:510630),电子邮箱地址:gdsjxh@126.com。
联系人:罗宝盈 陈小宁,电话:020-87078087 87078103
附件:
附件1.广东省审计厅2021年度重点科研课题立项名单.doc
附件2:广东省审计厅重点科研课题中期研究成果报告排版要求.doc
附件3:广东省审计厅重点科研课题研究成果报告排版要求.doc
广东省审计厅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