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始终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立足审计监督职责,以“四个一”为抓手,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2024年,先后承办省人大建议5件、省政协提案1件,均为会办件且已按相关规定和时限办结。
一、坚持“一竿子”贯通,落实办理责任
省审计厅始终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摆在全厅工作突出位置,列入年度重点任务抓紧抓实,构建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业务处室负责承办的工作格局。厅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亲自研究部署,明确任务分工,要求全力以赴办理好每一件建议提案,确保办理工作有的放矢、落地有声。分管厅领导多次组织相关职能处室,具体研究布置办理工作,把高质量要求贯穿提案办理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办理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办公室牵头负责,落实签收登记、交办督办、答复审核、总结报送和报告请示等任务,统筹协调全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业务处室与代表委员及其他单位密切联系,组织精干力量对建议提案深度分析研判,研提解决措施,起草答复意见,落实“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
二、坚持“一张表”督办,提高办理基础
省审计厅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制订了《广东省审计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制度》。从建立完善目标责任、全过程跟踪督办、强化沟通协调、积极采纳推动工作等环节对办理工作进行规范,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为厅机关各处室的重要工作任务。每年省政府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后,我厅均第一时间建立电子台账,迅速作出部署安排,及时将建议提案分解落实到相关处室,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有力有效压实办理责任。我厅加强跟踪督办,将督办贯穿办理全过程,安排专人根据办理工作进展,动态更新台账,通过定期通报、定期督办、定期反馈,有效保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按期保质完成,确保承接一件、办好一件、销号一件。
三、坚持“一盘棋”推进,服务办理全局
省审计厅树牢大局意识,始终在责任上不缺位、在工作上不掉队,全程密切配合、积极协助主办单位开展提案办理工作。如,在配合第20241209号提案办理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的系列提案办理工作方案》,逐项对标对表、狠抓贯彻落实。全力配合省科技厅等专题牵头单位开展有关提案的办理工作,及时接收办理要求,密切关注办理进度,注重从审计的专业角度和工作实践提出意见供主办单位参考,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答复质量和效率。我厅将提案办理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在审计项目中关注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事项,将提案的落实情况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以更加扎实的审计监督助推广东科技创新奋进新征程、跑出加速度。
四、坚持“一张网”监督,拓展办理效能
省审计厅把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审计机关依法行政、接受人民监督、回应委员呼声的重要体现,作为改进和创新审计工作的重要途径。在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时,均将建议提案举一反三、逐项梳理融入审计监督范畴,全力打好组合拳、编密监督网。如,根据《关于加强对支持乡村振兴的资金监督的建议》,我厅聚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机制、任务完成和项目绩效等情况,组织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进行审计专项调查,通过以审促改、以审促办,全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促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规范分配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加快实施,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高质量发展。
此外,省审计厅扎实推进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等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每年均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报告,协助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询问等工作,特别是积极响应省人大制定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5年规划,将当年度省人大的国有资产监督重点类别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得到省人大的充分肯定。
2025年,省审计厅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积极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办出质量、办出成效、办出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办理工作不折不扣落实。二是进一步提升审计质效。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为契机,切实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真知灼见更好体现到审计工作中,找准大局所需与审计所能的结合点,依法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增强审计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进一步凝聚监督合力。与各类监督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充分借助人大、政协监督力量,重点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以审计新作为助推中国式现代化的广东实践取得新成效。